关于2021年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09:39:15 作者:弘文学校
 

请参加2021年正高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老师务必于519日前预报人力资源部束莉、宋莺莺老师,并仔细阅读相应附件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做好鉴定材料的准备,于527日下午1600之前提交。

人力资源部

2021.5.18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附件3-关于开展2021年奉贤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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