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幼及局有关直属单位科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区、校级教育科研项目的中期管理,发挥学校科研室职能,指导和推进课题中期研究,交流和分享课题中期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组织开展针对2020年度立项的区级一般(含区青年教师研究项目)和校级课题的中期成果交流与研讨活动。(区级重点和市级课题的中期交流与研讨,依然以学段中期研讨与展示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段科研员和学校一起商定)。区级一般课题(含区青年教师研究项目)和校级课题的中期成果交流与研讨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科研室督促本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根据项目申请书和开题论证意见,认真做好研究工作的阶段性成果梳理和总结工作,指导撰写课题研究中期报告,整理阶段性研究资料,填写中期成果交流反馈表中的有关内容(《反馈表》见附件1)。
2.学校科研室组织安排的指导老师(可以邀请联盟体单位科研室主任或区域有关学科专家)不得少于3位。参与中期成果交流的各项目负责人,应自始至终全程参加本次交流活动,认真学习借鉴其他科研项目负责人交流的长处和指导老师的点评、指导。
3.课题负责人在参与中期交流与研讨时,请带好项目申请书、开题论证表、中期报告文本(论证组成员每人一份),并完成“中期成果交流反馈表”的填写(一式三份)。论证指导组成员应针对课题负责人提出的研究困惑及课题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等方面,提出切实的指导性建议。
4.中期成果交流与研讨后,课题研究负责人应依据论证组意见,修改阶段性研究成果,梳理后续研究思路。学校科研室负责人填写好有关指导意见以及本次科研活动记录表(记录整体指导活动情况)(见附件2),并收集好相关资料,即活动记录表、课题中期报告、课题交流反馈表(校级课题报告和反馈表由学校存档,不用上交)统一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上交一份给区教育学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顾婧老师(教育学院5号楼404室)。
5.中期成果交流与研讨活动的有关资料积累将作为课题结题鉴定和学校教育科研发展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希望有关学校科研室主任和各课题组负责人予以重视并加以保存。
奉贤区教育学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3月24日